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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ports中国官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yysports中国官网    发布时间:2026-08-13 1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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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聚力落实习“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的提高审计监督质效,着力为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提供审计保障。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1759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83.18亿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780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129条。

  审计根据结果得出,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监督支持下,各地各部门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牢牢扭住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坚定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责任担当,认线”总体工作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落实积极有为宏观政策,推动经济稳中有进。千方百计扩大内需,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优化实施“两重”建设“两新”工作。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4221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额度3150亿元,积极开展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有力保障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落实财政资金300.08亿元,大力推进重大水利、交通运输等项目建设。逐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力支持外经贸高质量发展。

  ——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315”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完善政府科学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大力推进教育科学技术人才一体改革发展,落实财政资金101.46亿元,支持建设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和实施重点人才工程等;积极地推进科学技术创新产业创新深层次地融合,下达财政资金78.61亿元,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大科学装置建设,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等工作。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根基。民生投入持续加大,“十四五”期间省级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三分之二以上。扎实做好就业社保和“一老一小”保障,安排财政资金222.34亿元,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保障、育儿补贴等政策。全力发展教育事业和推进“三医”协同,安排财政资金206.5亿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等基本民生保障。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下达财政资金171.65亿元,支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山区海岛县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

  ——优化财政统筹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持续优化“8+4”经济政策财政要素支持体系,安排全省资金总规模达6078.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042.8亿元。大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统一大市场建设,全省授予中小微企业政策采购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规模的80%。完善预算分级保障机制和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一)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2025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开展审计,着重关注预算编制管理、财政资金统筹等方面内容,发现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安排固化。39家省属高校2024年至2025年连续两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均低于60%,2026年仍沿用以往预算支出标准,安排该类项目预算支出共计1.36亿元。二是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未与其非财政拨款结余有效衔接。在22家省级事业单位2023年至2025年非财政拨款结余连续较大情况下,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时未根据其结余情况压减预算,缺乏统筹衔接机制,导致原结余资金长期沉淀,涉及3年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16.13亿元,截至2025年底22家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达29.25亿元。三是财政结转资金未及时收回进行统筹管理。27个实际内容为场馆建设、运维等与科研活动无关或关联性不强的项目,被作为科研类支出项目管理,造成结转资金连续多年未收回统筹使用,涉及预算资金1.3亿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及重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对15家省级部门及重点下属单位开展审计,着重关注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和政府采购、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5家单位“三公”经费、租车费支出140万元未落实厉行节约有关法律法规;5家单位超范围、超标准支出79万元。二是学会协会管理不规范。4家学会协会存在违规收费、财务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政府采购违规操作,履约管理流于形式。9家单位1.04亿元政府采购项目存在程序倒置、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明招暗定”等问题;8家单位存在采购项目履约管理不力、未按合同支付款项、未清退涉企保证金等问题,涉及金额1258万元。四是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4家单位335万元电子政务项目存在未批先建、建后停用闲置等问题,3家单位205万元电子政务运维项目存在超标准列支、服务内容重复等问题。

  (三)市县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在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着重关注财政收入真实性、专项债券项目管理等情况,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违规组织财政收入。4个市县向国有企业转让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经营权等,违规组织财政收入97.47亿元。二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建成的部分项目长期闲置。5个市县利用11.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投资建设的7个项目建成后实际利用率不高,部分设施长期闲置。三是虚增国有企业资产。2个县通过违规将公益性资产转给国有企业等方式虚增企业资产147.8亿元。

  (一)科学技术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运营审计情况。对3家主管部门和62家科创平台建筑设计企业进行审计,着重关注教育科学技术人才一体化贯通、科创平台建设运营、资金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内容,发现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高校、企业间人才双向流动格局尚未有效形成。9所高水平大学有497位双聘人才派出至各类科创平台和企业,其中外派至企业担任“科技副总”的仅占11.87%,不利于科研成果产业化;4所高校与16名“产业教授”签订的聘任协议书和工作任务书,因对实际教学、教研任务内容不明确或约定工作量较小,相关工作未有效开展。二是地方科创平台科研成果落地欠佳,孵化企业质量不高。25家地方科创平台成立以来地方政府累计投入32.01亿元,2023年至2025年共取得授权专利264项,但转化率为零;12家地方科创平台成立以来地方政府累计投入11.42亿元,但孵化公司数为零。三是科研仪器设施长期闲置。6家科创平台55台大型科研仪器闲置,涉及资产原值4768万元。

  (二)省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审计情况。对76个省级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审计,着重关注改革背景下项目资金、推进机制等核心要素的保障落实情况,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资金保障不到位影响项目按期推进。12个列入我省“十四五”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因地方政府资金保障困难等原因无法开工,延期至“十五五”谋划推进。二是配套工程建设不同步影响项目投产运营。因配套工程建设工期延后、配套道路运输能力不够,导致计划投资97.14亿元的2个重点项目未能按时投产运营。三是3个铁路项目建设管理费控制不严,超核定概算列支建设管理费。

  (三)市县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审计情况。在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开发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等审计中,着重关注重点项目和政策落实、产业高质量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招商引资中违规设置、执行财政奖补政策或提前兑付未落地项目奖励。3个市县在招商引资中违规设置、实施与税收收入等挂钩的财政奖补政策,变相返还税收收入等30.56亿元;5个县花费13.83亿元违规为招引项目提前代建厂房和兑现财政奖励,最终项目未按约定落地,造成损失浪费。二是开发区主导产业不突出、产业园区空置率高。4个开发区主导产业占比较小,未发挥主导产业集聚效应和拉动作用;5个开发区有16个产业园区未充分的利用,有较多场地闲置。三是重点项目谋划申报及推进不够精准有力。2个市县存在申报的“千项万亿”工程不符合准入标准、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涉及9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5020.4亿元。

  (四)城中村改造审计情况。组织对7个市所辖23个县开展审计,着重关注征迁补偿、安置房建设管理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县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4个县15个项目突破政策违规补偿征迁款4.86亿元。二是因未充分评估存量房源规模和新增拆迁安置需求,以及缺乏跨项目房源统筹调剂机制等原因,截至2025年10月底,10个县共有3.29万套安置房处于闲置状态。三是8个县有房屋拆迁后2年以上未开发利用的土地351.17万平方米,影响土地资源盘活。

  (五)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情况。组织对880个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开展审计,着重关注招投标程序、履约监管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采取规避公开对外招标、设置壁垒等方式违规招标,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13个项目的招标人通过直接指定、肢解项目等手段规避公开对外招标或虚假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2.93亿元;14个项目的招标人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量身定做招标文件等手段,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及合同金额40.63亿元。二是投标人违规串通投标,破坏公平有序竞争环境。35个项目投标文件存在主材价格呈规律性差异或异常一致等串通投标情形,涉及中标金额5.73亿元。三是标后履约监管薄弱,存在违法转包分包问题。招标人对施工、监理单位缺乏监管,11个项目存在违法转包分包问题,涉及合同金额11.65亿元。

  (一)农业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审计情况。组织对30个市县33个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开展审计,着重关注项目申报管理、运营绩效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申报项目不实。5个县未按照实际申报5个项目,通过重复申报、虚增投资额等方式,获取财政奖补资金2962万元。二是资金投向偏离主导产业。3个县3个项目存在资金投向与主导产业脱节的问题。三是建成项目绩效不佳。8个县9个项目由于前期谋划不足、规划脱离实际等原因,建成后出现没办法使用或闲置等问题。

  (二)工伤保险和生育支持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对15个市县开展审计,着重关注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基金收支管理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工伤保险应保未保。12个市县因部门间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共享不充分,197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工程人员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涉及工伤保险费1976万元。二是费率核定不精准。6个市县错误核定192家企业工伤保险行业类别,造成工伤保险实缴费率低于应缴标准,经测算,共计少缴工伤保险费503万元。

  (三)全省福利彩票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对省、市、县三级部分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开展审计,着重关注公益金分配使用、资助项目实施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虚报套取福彩公益金。部分项目的参与单位或个人通过虚报人数、虚构活动、虚列价格等方式,套取福彩公益金285万元。二是部分福彩公益金使用偏离规定用途,未按协议约定使用,存在资助对象不符、支出内容偏离、支付金额超标等问题。三是251个项目实施完成后,购置的设备或建成的部分设施设备,使用频率低或长期闲置,其中部分设施设备已被废弃、灭失或损毁。

  (四)省级社会捐赠资金审计情况。对省民政厅和11家公益慈善组织并且开展审计,着重关注社会捐赠资金募集管理、公益慈善项目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发现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捐赠收入管理不规范。5家公益慈善组织未有效督促12家捐赠方履行捐赠协议,部分协议约定捐赠资金未到位,也未与相关捐赠方办理协议变更手续;2家公益慈善组织在未收到捐赠款的情况下开具捐赠票据,涉及金额285万元。二是公益慈善项目信息披露不透明。2家公益慈善组织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12个公益资助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家公益慈善组织未披露与重要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信息。

  (五)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审计情况。对36所高校实施的91个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新建项目开展审计,着重关注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工程质量等方面内容,发现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耗时较长等原因,10所高校16个项目实际进度较计划节点滞后。二是资金保障压力大。受城市规划等因素影响,7所高校15个项目10.41亿元自筹建设资金较难按计划筹措。三是项目建设管控不足。11所高校对实施工程单位监管不力,14个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现场安全管控薄弱等问题;5所高校对项目变更审核不严,8个项目存在擅自变更设计等问题。

  (一)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和风险防范审计情况。在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审计中,着重关注企业改革发展任务、经营风险防范、财经纪律执行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改革发展任务未按要求完成。2家省属企业未能完成省国资委下达的企业未来的发展、改革转型等任务目标,推动高水平发展不够有力。二是违规开展贸易造成较大损失风险。3家省属企业下属的3家公司违规开展贸易业务,导致5.24亿元资金面临损失风险。三是违规向关联方采购或虚增采购业务。2家省属企业下属的4家公司违规向关联方企业直接采购大额物资或服务,涉及合同金额1.09亿元;3家省属企业下属的3家公司通过签订虚假采购合同或人为增加交易环节等方式,虚增业务收入2.25亿元,造成938万元国有资产和国有资金损失风险。四是落实有关财经纪律不到位。如1家公司虚列支出套取资金1372万元设立“小金库”。

  (二)省属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审计情况。对7家金融机构及省属企业下属3家类金融机构等开展相关审计,着重关注业务合规管控、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内容,发现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1家银行8.46亿元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通过转贷等方式延缓资产风险暴露;24.56亿元贷款审核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存在合规风险。二是2家资产管理公司未建立完善投后管理办法,对6.91亿元的8只资管产品投后管理缺失,部分项目出险后未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面临损失风险。三是2家省属期货企业存在违规代销私募基金到期难以偿付、变相出借资金等造成9096万元损失风险问题。四是类金融机构业务违反监管规定。2家典当公司风控管理不到位,有16个房地产项目抵押典当单笔当金超过监管规定的注册资本10%要求;1家融资租赁公司对融租客户准入审核把关不严,对有信用风险的客户仍然新增投放2.6亿元,导致逾期项目风险敞口金额扩大至7797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三)粮食安全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审计情况。对6家省级部门和34个市县开展审计,着重关注农业项目建设及相关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4个县高标准农田验收不规范,部分高标准农田实为非耕地;因未有效落实管护责任等,7个县部分新垦造耕地管护期满后,存在抛荒、挖塘养殖等问题。二是6个县5616万元耕地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6个县超范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709万元。

  (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审计情况。对4家省级部门开展审计,着重关注绿色低碳发展有关政策执行、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及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发现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能源领域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停滞或推进没有到达预期。因选址不当、要素保障不到位等原因,29个能源领域重点项目存在停建缓建、未按期投产等问题,影响能源保供。二是绿电绿证(即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抵消能耗政策执行不到位。2024年,我省有288家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超额度,但未按国家节能降碳政策要求足额购买绿证进行抵消。三是审核把关不严违规补助项目及省级专项资金闲置。因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评审等把关不严,1.28亿元省级专项资金违规补助不符合奖补条件的33个项目;因规划调整、论证不充分,20个项目未实施或终止实施,造成66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滞留在当地财政部门等。

  (五)自然保护地审计情况。组织对42个市县开展审计,着重关注自然保护地有关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对违规养殖监管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因缺乏有效监管,7个县9个自然保护地内违规养殖问题突出,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二是毁林占地问题较为突出。7个市县21个自然保护地内575.56亩林地被毁坏。三是自然保护地项目建后闲置未利用。4个市县11个项目因重建轻管、配套缺失等原因,建成后一直闲置,涉及投资额2543万元。

  (六)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审计情况。对丽水市及下辖9个县开展审计,着重关注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以及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等内容,发现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违规将无关项目打包纳入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并获财政资金支持。4个县山水工程中有7个项目违规将绿道、管理设施等与生态保护修复无关的项目2.7亿元纳入建设内容,超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二是项目建设侵占水域、损毁林木。3个县在项目实施中,违规侵占水域5.54万平方米、未经许可采伐林木等177.27亩。三是项目建成后生态绩效不佳。2个市县投资13.51亿元实施的3个项目完工后未达到水质提升、松材线虫病防治减量等预期目标。

  根据《浙江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国企国资和金融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大额资金存储放置及资产处置决策程序不规范。2家省属企业大额公款存放、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会计信息失线家省属企业财务核算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存在收入成本核算不实问题。三是工程管理不严增加建设成本。3家省属企业存在对工程建设项目结算把关不严、无依据变更实施工程的方案等问题,导致项目成本增加3792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资产登记入账、权证办理等基础工作不到位。8家单位部分资产未及时核算入账,造成账实不符,涉及4.55亿元资产;4家单位未按规定开展产权登记与变更等资产管理工作,涉及3.13万平方米房产。二是资产出租出借、配置处置不规范。4家单位违规出租出借房产2.98万平方米,5家单位资产收益未及时收取、上缴,涉及金额1864万元;3家单位超标准配置或未经审批配置办公设备68台,3家单位存在未核销账面资产等问题,涉及金额2500万元。三是资产长期闲置。5家单位部分房产、土地长期闲置,涉及房产2.53万平方米、土地14.86万平方米;5家单位设备等资产长期闲置,涉及金额436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发现存在以下主体问题: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的方法落实不到位。1个市级和4个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实现封闭式管理,存在一级保护区内种植经济作物,未全面禁止使用化肥、农药等问题。二是矿产资源被非法开采及处置收益未上缴。2个市县共有4个矿区和6个涉矿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超审批范围非法开采矿产品210万吨的问题;2个市县96个涉矿工程建设项目共有4.14亿元矿产资源处置收益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三是对涉水涉气排污单位违规排污监督管理不严。2个县41家涉水排污企业存在未经许可排放污水等问题,3个市县395家涉气排污企业超量排放污染物6029吨,2个市县47家涉水涉气排污单位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月,省审计厅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人,跟踪督促办结历年移送案件线人次,追缴违法所得及罚金共计1.01亿元。

  深入贯彻习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十五五”目标任务,紧扣2026年“八个聚焦聚力”,从始至终坚持谋实事务实功求实效,采取有力措施、非常之功,以高水平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推进全省经济持续稳进向好、社会和谐稳定。

  (一)持续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促进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一是谋好用好各类政策。要深入研究政策、全力争取政策、有效用好政策,大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各项部署,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资金,发挥好政策引领保障和支撑作用。二是提振消费和扩大投资。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创新文旅融合消费模式。千方百计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创新机制破解项目建设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大力激发民间投资、产业投资活力。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抢抓AI发展机遇,用好“4+1”专项基金和社保科创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持续推进教育科学技术人才一体贯通,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入融合,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持续缩小“三大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城乡区域一体融合发展。一体谋划推进城乡规划、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布局建设,大力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有序流动,以谋划实施特色优势产业项目为载体,慢慢地加强山区海岛县内生发展动力。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高标准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二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完善福彩资金全流程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省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保障机制。三是根据人口变化和实际的需求,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持续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慢慢地增加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持续筑牢重点领域安全防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全口径地方债务监管,健全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动态监测机制,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完善“三保”保障清单和标准,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二是加强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完善省属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监测处置全链条管理机制。加强省属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强化资产质量管理,建立风险早期纠正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强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切实守住安全底线。持续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同,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防范。

  (四)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科学管理实效。一是深化预算盘子科学管理。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标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结转资金管理规定,完善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与项目支出预算统筹衔接机制。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加强财政要素统筹,优化政策兑付机制。督促预算单位精准做好各类资金资源资产核算管理和统筹盘活,完整准确反映省级各类资产底数,筑牢安全高效利用基础。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严控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规范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深化招投标领域综合治理。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等文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强化跟踪督促,并按要求于11月底前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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